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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乡村之声 > 封面文章

[看焦点]一夜之间变市民 十年异乡租地种

2014-04-23 08:17  来源:央广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昆明4月23日消息(记者何鹏 李健飞 李腾飞)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2003年,昆明市设立呈贡新区,一夜之间,近十万农民华丽转身成了市民。但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高楼鳞次栉比的背后,是就业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依然是农民,而且是失地农民!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远走他乡,租地种。十年漂泊,十年磨难。

  段成良:“原来种菜种花种水果,田地里的产值比较高,一亩地产值可能在几万块钱是有的。现在打工……”

  被征地前,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的农民在十多亩山地上,种植蔬菜、花卉、水果,年收入有六、七万元。而现在,就算夫妻两人同时打工,年收入也就两三万元,只有原来的一半。这一组数据来自于昆明市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段成良。

  2003年以前,呈贡还是一个纯农业县。当时全县人口15.96万人,其中农民12.7万人,主要产业是蔬菜、鲜花和瓜果种植。从2003年开始,按照新城建设规划,呈贡1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一次性进入新城建设区域,近10万农民开始失去赖以为生的土地,他们开始在新区的各个建筑工地打临工,在大学、社区当保安、保洁,各单位的食堂人员里也多了他们的身影。

  虽说也能挣钱,但是不稳定。呈贡区失地农民创业协会副会长马汝新回忆说,当时,呈贡处于“一产萎缩、二产剥离、三产刚刚起步”的境地,一切都显得特别的棘手。

  马汝新:“呈贡过去是个传统的农业县,主要还是以农业为主,过去主要种植蔬菜、鲜花、水果这三个品种,随着新区建设、大学搬过来以后,失地农民就增多了,因为没有工业,一时难以安置。”

  马汝新说,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呈贡区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一些扶持。

  马汝新:“农民过去是种菜、种花强手,有这门技术,又不能闲着,出台了相关的部分政策,鼓励失地农民外出种地种花,暂时给他们一个过渡的安置。”

  在外租地种植蔬菜、花卉的租地户,每亩每年补助金额在300—500元;从事养殖业的租地户,100户示范户中每户能得到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从此,在官渡、晋宁、嵩明、曲靖、楚雄、玉溪等地都开始出现呈贡失地农民的身影。

  数据统计,2006—2012年,呈贡区失地农民外出租地农户累计达到18186户、36631人次,租地面积301823亩,主要种植蔬菜、水果、花卉,还有一些诸如三七、石斛等药材。现在,呈贡失地农民租地的足迹已经扩展到香格里拉、西双版纳、德宏等偏远州市,离家乡越来越远。

  然而,农民外出租地的负担越来越重。外出租地一般要3年才能收回成本,还经常发生租地纠纷,很多失地农民在外漂泊几年后都想回家。

  2012年9月,斗南街道殷联、李艳昆等在嵩明县杨林租地,被对方要求涨地租,从之前的每亩1200元涨到2200元。虽然签订了5年、10年、15年等不同期限的合同,但是呈贡外出租地农民遇到的“毁约涨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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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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