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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被骗,投诉无门……姑娘,你该更爱惜自己!

2017-05-06 08:17: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小编最近在后台看到这条提问,心疼的同时也充满担心。赶紧找来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刘会丽律师,给这个姑娘答疑解惑。

刘会丽律师

  1. 代孕是什么?

  刘会丽律师:人工生育技术是相对于自然生育而言的,又称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

  这是为了满足那些有强烈生育愿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的人群的需要,是科学技术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又是对人类伦理的巨大挑战。当妻子子宫无法使受精卵着床时,就需要借助他人子宫妊娠生育,此分娩者即代理母亲。

  而此种方法又因卵子来源不同而有所区别:一是借腹代生方法,即将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受精卵移入代理母亲的子宫内代为孕育、分娩,俗称“出租子宫”;二是借卵代生方法,即将丈夫的精子以人工方法注入代理母亲的体内,由代理母亲提供卵子受孕分娩子女。

  2. 代理母亲合法吗?

  刘会丽律师:通过代理母亲生育子女在国外已有许多实例。为确保人工生殖技术正确使用,以免造成社会和法律秩序的混乱,各国均对人工生殖技术以立法加以规范。通常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为管制层面,即规范人工生殖技术的实施范围、条件、程序、管理机构和法律责任等;其二主要在于如何确定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

  关于第一个层次,我国卫生部已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关于第二个层次,针对合法的人工授精的情形,也就是生育过程中怀孕分娩的主体均是不孕夫妻中的妻子一方,最高法院1991年函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由此可见,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以合法的人工生殖方式所生育的子女,其生母的认定,司法实践中根据根据“分娩者为母”原则,生父则以婚生推定方式确定。而与之不同的是,“代孕母亲”的出现使得怀孕分娩这一环节从不孕夫妻中的妻子一方转移给了其他女性,从而背离了“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及由此建立的法律制度,故不为我国法律所认可。

  3. 代理母亲如何维权?

  刘会丽律师:因代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代理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委托方违反代孕约定,拒绝支付代孕费用的,代理母亲要求履行合同给付代理费用的请求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主持人康乐提示:

  对于年轻的姑娘们来说,建议你们千万不要为了钱铤而走险去做代孕母亲。首先,这是违法的;其次,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却因为违法代孕、没有血缘关系,而无法建立法律认可的母子关系;再次,一些代孕机构为了保证代孕妈妈胚胎植入的成功率,不断地给代孕妈妈打针吃药,即使成功怀孕,还要面临流产风险,甚至付出终身不孕的代价;最后代孕妈妈还要面临拿不到应有的报酬却无法维权。拿了钱,却有可能活在终身悔恨中,这样的选择并不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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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明
关键词: 代孕;婚生推定;代理母亲;姑娘;人工生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