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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害苦多少农民!这些假挣钱、真骗人的套路别信

2017-08-10 11:30: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这几天,两个由传销引发的悲剧受到广泛关注。

  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但陷入天津静海的传销组织,溺水死亡。这个出生在山东德州农村的小伙子的生命永远停在了23岁。8月7日,天津警方通报了另一起年轻人误入传销死亡案件,被害人是来自山东郓城农村的25岁青年张超。

  传销这个毒瘤危害社会时日已久。这些年轻人的血泪教训,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的传销组织呈现许多新特点,其中“对象盯紧农民”趋势明显,严重危害了农民朋友的日常生活。

  我们要学会分辨传销、看清传销那些“套路”,千万别不知不觉上了传销的当!

  传销是怎么“忽悠人”的?

  套路一:高额回报的“馅饼”

  传销组织者一般会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共同的就是:画出一张暴利的“虚幻大饼”,不停地向你砸……

  案例:

  据新京报下设微信号“重案组37号”报道,在燕郊东方夏威夷南岸小区里有着一个传销组织,传销人员以“国家支持打造7亿中产阶级”为幌子诱骗新人。实际并无产品,也无实体,讲师口中的赚钱模式,就是拉人头入会。

  投资49800元,回报450万元,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新成员相信自己就是下一个百万富翁。和以往传销不一样,这样的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拉人头”式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吃大锅饭,不打地铺

  传销最擅长的就是诱惑。这样的回报率,简直是白日梦啊!空手套白狼,你说正常不正常?

  套路二:一本万利的“捷径”

  画出了大饼,然后呢? 洗脑!不断增强参与者对这块大馅饼的渴望。

  无论最开始信不信,传销组织者都会不断地灌输谎言,激起人对金钱的渴望。什么“没有比这个更好的赚钱途径了!”“吃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到处漫迷着谎言的气息,轮番换人洗脑灌输。一旦招架不住,从不信到动摇再到信以为真,就真的掉进陷阱了。

  案例:

  据安徽日报农村版报道,皖北某乡镇村民宋萍(化名)反映了其丈夫遇到的这样一条“发财捷径”:缴纳7900元培训费,不仅能获得培训机会,还能获得一台高档热水器。一个月后,7900元全额返还,还能额外获得20%的利润。如果拉人过来,发展下线,还能从下线的培训费中获得提成。培训人员不断洗脑——“他们不是去打工的,而是去‘发大财’的。”

  在这家公司,宋萍的丈夫接受了培训,并一口气缴纳了16份培训费。可结果是,十几万的培训费想要讨回,十分困难。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们所谓“赚大钱”的生意,传销人员干嘛非要推销给你?还是骗!传销人员不断地游说,就是要让参与者冲昏头脑!

  套路三:熟人之间的“信任”

  不少农民被卷入传销组织的最大诱因就是轻易听信熟人言论。

  很多人卷入传销的漩涡,都是周围的亲戚、朋友等熟人拉进去的。他们或许不是主谋,但是处在一环又一环、一层又一层的利益链条中,有的本身也是受害者。

  案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4岁的李伯伯家住湖南某县的农村,平时以务农为生,今年6月底,一个朋友跟他讲在“善心汇”投钱可以有很高的利润,因为不懂互联网,他就委托他的朋友投了3000元进去。对于这个公司是做什么的,老李并不清楚,“我信那个朋友的,因为之前他借过钱给我,他跟我说投这个有钱赚,说这3000元20天就能变成3900元。”

  收钱的日子到了,但是他没有收到钱,他找那个朋友问情况,朋友说他也被骗了,“没办法,种地攒下的3000元全投进去了,现在钱拿不回来。”

  人家怎么说,你就怎么信了?连项目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敢放钱?唉,要知道,传销就是靠拉人头来赚钱的。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至此,我们可以看看大家误入传销的共同原因:

  最主要的就是怀抱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希望一本万利,赚钱急于求成,受高收益的幌子蒙骗,没有思考项目是不是合理、途径靠谱不靠谱。

  另外,很多农民不太明白怎么理财,也缺乏理财和投资渠道。这就给一些传销组织提供了可乘之机。

  警惕这些“改头换面”的传销!

  上面我们分析了几个“套路”,还有一种必须拿出来好好说说,那就是“不断翻新”的套路。微商、互联网+、电子货币……什么热,传销就把自己包装成什么,比如新型网络传销

  “坐在家里,也能赚钱!”“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别被迷惑了,这可能就是个陷阱!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

  他们可能打出的旗号是:

  1、“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消费养老”

  例如:假慈善、真敛财的“善心汇”

  上文提到的湖南的李伯伯,就是上了这个当。

  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

  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在网上设立“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以高收益为诱惑,采取“拉人头”等方式发展会员骗取财物,疯狂敛财10多亿元。

  2、“电商”“微商”“消费投资”“多层分销”

  例如:微信传销“云在指尖”

  去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处了“云在指尖”特大微信传销案。当事人广州市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云在指尖”,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微信商城。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入门费,用下线缴纳的费用支付上线报酬,设置层级、会员级别、团队计酬规则,要求人员继续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

  3、“招商加盟”“投资理财”“网络营销”

  例如:不诚信的“诚信买卖宝”

  去年,河南省许昌县工商局对崔某等人组织领导“诚信买卖宝”传销活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利用自身网络技术,架设名为“诚信买卖宝”的网站,实施网络传销。其模式为:在“诚信买卖宝”网站上以投资理财的名义,以虚拟的M包为交易对象,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方式发展他人加入,以购买门票(每张10元)的方式获得参与该网站的经营资格。

  这个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

 

  看到这儿,很多人估计也有点晕:传销的“马甲”也太多了,到底怎么分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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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三点,识破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曾经公布的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不管传销组织怎么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也就是说,交钱加入后才可以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也就是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总结来说:

  只要具备

  “交入门费”

  “拉人头”

  “组成层级团队计酬”

  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如果发现和掌握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赶紧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要铲除传销这个毒瘤,更需要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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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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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明
关键词: 套路;诚信买卖宝;微商;捷径;投资理财

传销害苦多少农民!这些假挣钱、真骗人的套路别信

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但陷入天津静海的传销组织,溺水死亡。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