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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新政出台 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2018-11-23 11:1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孙涛) 北京市民政局11月22日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运营补贴政策。

  《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规定,补贴对象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北京市委社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老残一体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同等待遇问题,《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同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也就是说:此次《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释放出一个重要的信号,不管是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还是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均可享受同等的运营补贴政策。”

  此外,以往北京市养老机构的运营资助标准相对比较单一,仅仅是根据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进行区分,即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收住1人每月给予300元运营资助;收住失能老年人的,每收住1人每月给予500元运营资助。

  《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出台后,北京市将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据测算,如果某一养老机构在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都能做到最好,政府给的补贴每个月每床能达到1050元。

  李红兵介绍说:“之前的运营资助标准比较单一,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失能、失智老年人不断增多。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可以鼓励和引导机构持续改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等刚需群体养老服务需求。”

  为了引导激励机构不断改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取消了原养老机构星级评定2万元至3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提出了新的奖励办法。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三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四星级、五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此外,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还提出:养老机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自责任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的,取消至少两年的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养老机构全年平均入住率比上年底下降10%的,扣减当年运营补贴的20%;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5%的,取消当年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养老机构不参与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和复评,或未取得一星级评定的,取消享受运营补贴获取资格。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或接受岗前培训率未达到100%,取消运营补贴获取资格。


编辑: 马婧婧

北京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新政出台 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11月22日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运营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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