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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乡村振兴专项债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

2019-07-21 12: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7月1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表示,在扩大投资促进就业方面,推动各地发行一批乡村振兴专项债,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等小微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债是什么?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分析:

  徐春晖:农村农村部将推动各地发行一批乡村振兴专项债,这对于广大农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近两年,各地也都在积极探索推行。四川省东南部的泸县是拥有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和很多农业大县面临的情况类似,泸县农村的资源要素有待进一步激活,乡村振兴工作有着急需破解的难题。在这个过程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样样都离不开钱,而偏偏却资金短缺,这个瓶颈制约着乡村的振兴发展。

  2018年8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全国首单乡村振兴债券——泸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期限5年,利率3.75%,由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和泸县农商行各认购50%。这一债券的发行,满足了泸县县级自筹整合大量资金的需要,发行利率为年利率3.75%,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商业银行贷款一般7%—9%的年利率相比较,资金使用成本降低了一半左右,财政负担明显减轻。而通过发行这种债券,撬动的资金被投入到了宅基地制度改革、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4大类乡村振兴建设,助推了泸县县域经济的发展。

  乡村振兴需要资金投入,一方面要靠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持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开拓新的资金渠道。当前,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是拓展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2018年,财政部明确将乡村振兴专项债列入发行支持范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为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政策条件。目前,四川、山东、河北和江西等省份已相继发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债。已有的事实证明,乡村振兴专项债可在较短时期内募集到大量资金,有利于尽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盘活农业农村各类资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是政府支农方式的一大创新。

  目前,乡村振兴专项债的发行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需要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务率不能超过80%;二是需要通过发债融资的项目,其项目本身收益覆盖率不能低于1.2倍。同时要求,专项债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这是它的“红线”和“底线”。

  总的来说,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取得了较大的效果,但是这项工作还是刚刚起步,还需要加快相关的发行研究,强化统筹设计,推进适宜地区加快发行试点,为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提供新的支撑。

编辑: 孔明

漫谈|乡村振兴专项债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

7月1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表示,在扩大投资促进就业方面,推动各地发行一批乡村振兴专项债,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等小微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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