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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下乡创业最高奖20万 专家: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2017-06-02 09: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再推“市民下乡”,促进“市民下乡”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新农村建设。

  湖北省规定:市民下乡租用贫困村空闲农房,符合政策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一系列的优惠鼓励政策,无一不再向市民们招手。“市民下乡”是否将成为扶贫新动能?

  中国乡村之声评论员刘瑜颖:

  “市民下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属于一个有争议的词汇。户籍“非转农”关卡重重,土地制度明令禁止城镇户籍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引导农民进城,鼓励市民下乡,地方版政策一直跃跃欲试。

  今年4月份,湖北省武汉市出台《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暂行)》,鼓励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文件发出后引发关注。

  上述政策被当地称为市民下乡“黄金20条”。这20条里包括很多具体政策,比如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自愿出租的农村空闲农房,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合规性审查。据了解,截止5月20号,武汉签订空闲农房租赁协议农户达到500户,年租金近800万元。

  而在近日,“黄金20条”再一次升级,变成了“钻石10条”,提出租用贫困村空闲农房,符合政策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20万元。

  那么,市民到乡下去做什么呢?说白了,就是投资。“市民下乡”将贫困村的空闲农房、土地等“盘活”,为贫困户带来租金,也为“贫困村”的农业发展注入新的经营理念;“市民”们不仅可以长期租住农宅,给农户带来租金收入,如果创办合作社还能为农民提供就业。

  今年中央1号文件在支持农民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方面提出,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

  总的来说,“市民下乡”一方面,加大了贫困乡村的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推进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另一方面,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性收入。

  但在“市民下乡”的过程中,也有人对“警惕资本下乡”表示忧虑。认为地方政府不能想当然。只能鼓励市民下乡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创业创新,不能鼓励市民下乡“买地建房”。那么,在“市民下乡”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市民下乡”对扶贫当然是好事,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一要明晰产权,二要处理完善好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合同合作问题。无论怎样扶贫,农民的利益不能受到损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遵守。

编辑: 王肖军
关键词: 市民下乡;脱贫攻坚;优惠政策

市民下乡创业最高奖20万 专家: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湖北省规定:市民下乡租用贫困村空闲农房,符合政策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一系列的优惠鼓励政策,无一不再向市民们招手。“市民下乡”是否将成为扶贫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