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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2018-01-11 23: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翼表示,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是这项保障措施能否有效执行的关键。

  张翼: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没有上工伤险或者工伤险没有交足的,仍然要进行督查。还有些工人是在施工前没有被招进来,施工过程中又多次更换的,也要如实填报名单。还有一些原来工程量小,后来工程扩张了,都要继续对它进行程序性管理。这个规定能尽快保护好职工的生产劳动环境。

  早在2014年12月,人社部、住建部等4部门已经发文,要求确保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时隔三年多,《通知》再次强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通知》还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了极大的拓展。《通知》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提出具有很强适应性和针对性的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方式方法。更重要的是,《通知》提出强化工作抓手的具体办法,要求坚决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与此同时,要优化服务质量,特别是要做好工伤鉴定、保险发放等服务工作。事实上,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的不仅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还是实现健康中国、安全中国和质量中国的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王肖军 孔明]

编辑: 王肖军

人社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近日,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