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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闹婚”应有度 莫让风俗变恶俗、闹婚变闹心

2018-02-13 12: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腊月农闲的时候结婚,是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习惯。原本该是人生大喜的婚事,在一些地方却由于闹婚“过火”变成了不堪回首的囧事,甚至悲剧。比如捆人上树、肆意扮丑、拳脚相向等不良现象频频出现,甚至出现猥亵妇女等违法违规行为,让风俗变恶俗、热闹变胡闹、闹婚变闹心。

  近些年发生的闹婚新闻中,最常出现的方式就是“绑起来”,意思是免得新郎、伴郎溜之大吉;其次为“被辱打”“被扮丑”“被游街”等。在被统计的新闻事件中,全国闹婚事件主要出现在山东、云南、河南、陕西、广东等地,“受害者”多数为新郎,其次为伴郎或伴娘,甚至包括新娘与双方父母。

  事实上,许多人都对类似的低俗闹婚感到不满。早在2014年就有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朱启臻认为,“闹婚”本是一种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发展,习俗是要进行改革的,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朱启臻:在过去,“闹婚”是一种很喜庆的习俗,有的地方叫“闹洞房”,甚至不分老少的去闹。这样一个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些东西要改革。最近这些年有些地方“闹婚”有愈演愈烈的情况,其中也出现了触犯法律的行为,过火、过激,很不文明。这就和“闹婚”的传统习俗寻求冲喜的意义相背离了。要通过移风易俗,使“闹婚”这个传统习俗“需求”变得更文明、更有现代意义;对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良好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作用。去除那些愚昧的,甚至触犯法律的不文明行为。对于过激的行为,要通过法律进行制止。

  闹婚其实有点像敬酒,把握不好这个“度”,就让人反感了。有群众反映,农村闹婚“恶俗”人人痛恶喊打,但又无可奈何,常常被裹挟其中推波助澜。希望各地党委政府能将农村闹婚“恶俗”列入移风易俗整治重点,逐步引导群众摒弃旧习惯、涵养新风气、形成新婚俗。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对于婚俗,朱启臻认为,一方面要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摒除陈规陋习。

  朱启臻:要倡导移风易俗,把“闹婚”作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提倡文明的礼仪、文明的行为。社会发展了,应该有新的文化来适应形势,乡村文化建设就显得特别重要。有些地方,大家通过婚礼的改革,提倡新式婚礼,让传统文化在新的形式下得以传承,同时去除一些糟粕的、愚昧的方法。我们要通过宣传、教育,示范树立良好的婚礼形象和形式,逐渐让那些愚昧的、糟粕的东西从人们的行为和意识上淘汰,不以这个为光彩,而是当做丢人的事情,这样恶俗“闹婚”的行为就会减少了。

[责任编辑:孔明 王肖军]

编辑: 孔明

“闹婚”应有度 莫让风俗变恶俗、闹婚变闹心

腊月农闲的时候结婚,是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习惯。原本该是人生大喜的婚事,在一些地方却由于闹婚“过火”变成了不堪回首的囧事,甚至悲剧。